在2019年是中蒙两国建交70周年和《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修订25周年之际,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不断深化,跨境贸易发展逐年增加,法律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长。9月6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司法厅承办的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论坛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举办。
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论坛是首次作为会议论坛板块重要内容之一,在2019年第三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亮相。
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论坛
此次论坛的主题是“法律服务助力经贸合作”, 旨在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中蒙两国法律服务行业协会、高校、研究机构等组织积极参与的方式,搭建中蒙法律服务合作平台,创新合作模式,构建常态化交流互访机制,推动两国法律服务行业联系与合作,服务和保障双方经贸合作,切实维护双方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掀开了中蒙两国法律服务合作交流的崭新篇章。
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论坛现场
出席论坛的嘉宾有蒙古国司法与内务部司法政策司司长普·塞音照日格,蒙古国家大呼拉尔(议会)办公厅议员顾问热·宝勒德及蒙古国其他各方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马学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乔欣主持论坛。
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论坛参会嘉宾
开幕式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马学军致辞,他表示,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中蒙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始终致力于加强与蒙方交流与合作,积极为“一带一路”倡议贡献自身的力量。随着中蒙经贸合作的日益深化,中国作为蒙古国最大贸易伙伴,经贸合作离不开法律,更需要法律服务的支持。本次中蒙法律服务活动合作论坛,通过双方司法机构、律师协会的学术探讨,将进一步提升双方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有效促进中蒙贸易合作深入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马学军致辞
近年来,中蒙关系发展平稳迅速,高层互访频繁,经贸合作紧密,人文交流密切,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正处于历史上的最好时期,中国连续多年保持蒙古国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投资国地位。今年1-4月份,双边贸易额达到25.6亿美元。中国对蒙古国的投资稳步增长,截至到今年4月,中方对蒙各类投资累计达48亿美元,约占蒙古国吸引外资总额的30%,是蒙古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国。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强调,经贸发展,需要中蒙两国法律服务发挥重要作用。重组后的司法部,坚持“走出去”战略,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同时,还实施“引进来”工程,使得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有序推进。开展“领军人才”计划,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致辞
内蒙古作为中国北部联通俄蒙的边疆省份,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核心枢纽地区。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模式也为中蒙两国法律服务合作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实施及企业“走出去”的浪潮,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新的挑战。
周院生指出,内蒙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深化交流中发挥内蒙古优势,在走出过门中汇聚内蒙古力量,在创新发展中贡献内蒙古智慧,努力把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并以此次论坛为契机,立足区情,发扬蒙古马精神,为全国涉外法律服务提供更多的内蒙经验、内蒙智慧,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带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设法法律服务实现跨越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作主题演讲
论坛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作为嘉宾进行“深化法律合作交流 推动服务互鉴互动 携手共创中蒙经贸良好法治环境”主旨发言。
毕力夫强调,此次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论坛,为进一步打造中蒙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交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面向全球的崭新平台,助力中蒙经贸合作再谱新篇章,推进中蒙法律、旅游和文化交流实现新跨越,为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奉献中蒙智慧、中蒙情结、中蒙模式。
2017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同志在出席全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会议时强调:“要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为理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支撑”。
经贸合作,法律先行。近年来,内蒙古自冶区涉外法律服务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坚持重点突出、创新发展、固本强基、交流互鉴。围绕中蒙经贸合作主题,推进落实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重点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六联动”,以信息化为引擎,打造“智慧+法治政府”新模式,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涉外法律服务窗口,为蒙古国客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同时,实施“六个一”工程,开展蒙汉双语律师培育“千人计划”,提升蒙汉双语人才法律服务能力,为中蒙经贸活动提供良好法律保障。
据了解,今年8月,内蒙古司法厅组成代表团访问蒙古国,深入探讨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及蒙古国企业和公民的法律需求。
毕力夫指出,“一带一路”延伸之处,是人文交流聚集活跃之地,经贸合作之际,要以法律先行为基。内蒙古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潜力持续释放,是拉动内蒙古外贸发展的新动能。在法律合作方面,面对涉外法律服务供给需求矛盾、中蒙法律差异性、涉外法律人才短缺、涉外法律服务扶持保障政策等方面的挑战,需中蒙两国齐心破解。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经贸活动服务合作方面,毕力夫倡议: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为蒙古企业和公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网络,使每一名来到内蒙古的蒙古国朋友都能享受到全天候、多语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其次,积极探索研究,夯实中蒙法律服务理论基础。探索“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律师法律服务新路径和新方法,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搭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交流平台。
毕力夫还提倡要深化交流合作,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加强与蒙古国在法律方面的合作交流,为涉外法律服务赢得更大空间和支持,不断提升内蒙古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同时,要不断扩大对接互鉴,营造公正、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随着开放格局的不断扩大和深入推进,中蒙贸易往来将涉及大量法律问题,各领域法律问题需求将不断增多,“一带一路”建设为法律服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赋予了新的使命,用法律促进共建,用法治保障共享尤为重要。
蒙古国司法与内务部司法政策司司长普·塞音照日格致辞并作主旨演讲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作主题演讲
论坛上,蒙古国司法与内务部司法政策司司长普·塞音照日格致辞并作主旨演讲,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作论坛演讲,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和蒙古国律师协会签订了《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协议》。蒙古国和内蒙古法学界、律师界代表作专题演讲,蒙古国和内蒙古律师、公证行业代表围绕主题进行讨论。
中蒙经贸活动法律服务合作论坛现场
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内蒙古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蒙古国司法内务部、律师协会、公证协会、法律研究中心、法律人协会、国立大学法学院等资深专家学者,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兄弟省市司法厅(局)、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仲裁委相关领导同志,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司法局、自治区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及律师、公证员代表约120余人参加论坛。(中经全媒体 颜安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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